• 首页 通知新闻 重要通知 正文
    关于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22

    一、补偿代偿对象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工作年限规定

    学生需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不满3年的,均不予批准。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在提交的就业证明中体现工作年限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

    2. 毕业生需要书面承诺3年内不能离职离岗,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三、补偿代偿标准

    (一)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

    高校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不能申请专科、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直博生本科毕业直接进入博士教育计划培养,按照直博学制批准补偿代偿资金。

    (二)补偿代偿方式的选择

    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三)补偿代偿的金额上限

    1. 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16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2. 研究生

    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0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确定。

    四、审批条件与要求

    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

    (一)工作地点要求

    1. 区域范围

    学生就业的工作地点区域包括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其中“国家级新区”不包含在内,具体区域范围如下:

    序号

    省
    (区、市)

    分类

    全部区域符合

    部分区域符合

    全部
    区域
    不符合

    备注

    1

    河北

    中部地区


    是


    其中雄安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2

    山西

    中部地区

    是




    3

    吉林

    中部地区


    是


    其中长春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4

    黑龙江

    中部地区


    是


    其中哈尔滨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5

    安徽

    中部地区

    是




    6

    江西

    中部地区


    是


    其中赣江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7

    河南

    中部地区

    是




    8

    湖北

    中部地区

    是




    9

    湖南

    中部地区


    是


    其中湘江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10

    海南

    中部地区

    是




    11

    内蒙古

    西部地区

    是




    12

    广西

    西部地区

    是




    13

    重庆

    西部地区


    是


    其中两江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14

    四川

    西部地区


    是


    其中天府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15

    贵州

    西部地区


    是


    其中贵安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16

    云南

    西部地区


    是


    其中滇中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17

    西藏

    西部地区


    是


    其中拉萨市城关区所属街道,堆龙德庆区所属街道,达孜区德庆镇,不符合

    18

    陕西

    西部地区


    是


    其中西咸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19

    甘肃

    西部地区


    是


    其中兰州新区属于“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20

    青海

    西部地区

    是




    21

    宁夏

    西部地区

    是




    22

    新疆

    西部地区

    是




    23

    新疆兵团

    西部地区

    是




    24

    北京

    东部地区



    是


    25

    天津

    东部地区



    是


    26

    辽宁

    东部地区


    是


    其中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符合;
    沈阳市康平县、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属于“艰苦边远地区”,符合。

    27

    大连

    东部地区


    是


    其中瓦房店市属于“老工业基地”,符合

    28

    上海

    东部地区


    是


    其中闵行区属于“老工业基地”,符合

    29

    江苏

    东部地区


    是


    其中徐州、常州、镇江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符合

    30

    浙江

    东部地区



    是


    31

    宁波

    东部地区



    是


    32

    福建

    东部地区



    是


    33

    厦门

    东部地区



    是


    34

    山东

    东部地区


    是


    其中淄博、枣庄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符合

    35

    青岛

    东部地区



    是


    36

    广东

    东部地区


    是


    其中韶关、茂名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符合

    37

    深圳

    东部地区



    是


    特殊情况:我国海域各类岛屿属于“艰苦边远地区”。

    2. 基层单位

    学生应在基层单位就业,实际工作地点按照区域类型以及位置划分如下:

    区域类型

    实际工作地点

    是否符合

    备注

    不设区(县)的地级市

    非市政府驻地乡(镇)

    符合


    市政府驻地乡(镇)

    不符合


    辖区内街道

    不符合


    地级市辖区(设乡、镇或街道)

    非区政府驻地乡(镇)

    符合


    区政府驻地乡(镇)

    不符合


    辖区内街道

    不符合


    省直辖县、地级市辖县、县级市(设乡、镇或街道)

    非县政府驻地的乡(镇、街道)

    符合


    县政府驻地的乡(镇、街道)

    部分

    符合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派出所、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符合

    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符合

    不设乡(镇、街道)的区(县)

    区(县)全域

    符合


    (二)工作岗位要求

    1.“非艰苦行业”不予批准

    从事金融、通讯、烟酒(原材料种植工作除外)、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工作的,属于非艰苦行业,不予批准。

    2.“非县以下基层单位”不予批准

    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高等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不属于基层单位,不予批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在西藏、各类岛屿等特殊边远地区工作的

    工作地点在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城关区所属街道、堆龙德庆区所属街道、达孜区德庆镇以外的其他所有地区),以及我国海域各类岛屿的,除从事非艰苦行业工作以外,均符合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条件,予以批准。

    (二)在“行政区划不明确”地区工作的

    1. 去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等地区所在单位就业,应确定具体工作连队或生产农场,在申请时注明。

    2. 实际工作地点位于乡(镇)的监狱等单位,应提供工作地点情况说明。

    3. 铁路派出所应提供巡线证明。

    4. 在西部沙漠、戈壁等地区工作的,应提供附近行政区划名称。

    5. 在海上作业的,应由工作船舶或海上作业平台出具工作证明。

    (三)其他特殊情况

    1. 工作单位位于东部地区,但实际工作岗位位于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及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符合条件的,应提供实际工作地点情况说明。

    2. 在涉密单位保密岗位工作的,如单位不能提供详细的实际工作地址,应在就业证明或涉密证明中说明具体情况。

    3. 工作单位不满足“在县以下(不含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但实际在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工作的,应提供生产第一线工作证明。

    六、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和审核

    1.学生申请:即日起至2024年10月中旬,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申请,操作详见附件1。

    2.学院审核及学校审核

    注: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4年毕业生(含1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未能在11月1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务必要在2024年11月3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5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