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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北京)2025年综合考核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4日 15:47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北京) 2025 年综合考核即将开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通过学术潜质测试的招考考生(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布的结果为准)

    二、 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5430(星期三)15:00前

    2.缴费方式:收费标准为120元人民币/生,缴费方式及操作方法请查看附件“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

    三、 报到

    1.时间: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早上10:00-12:00

    2.地点:柳林校区格致楼618

    3.要求:

    (1)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到(点击打印准考证),若身份证遗失或者持临时身份证,需进行人脸识别核验并签写承诺书;

    (2)考生签署诚信承诺书。

    四、 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由我院组织,着重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和培养潜质。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考试科目为《金融学综合》,主要考查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和应用创新能力等。

    1.时间: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

    2.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H512、H513。考前半小时在教室门口张贴公布具体考生名单。

    3. 要求:

    (1)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

    (2)考场内配备时钟,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手表。严禁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特别说明:在进入考场教室后,应将手机关机并放置于考场指定的“小件物品存放处”,不得携带手机至考试座位。

    五、 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实践创新和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试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的工作机制,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查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养: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科研能力:通过考生对研究计划书的陈述,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基础的科研素养与潜能,独立思考、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创新潜质: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4)外语水平:考查考生英语知识掌握程度及英语交流沟通能力。

    (5)实践创新:考查考生工作经验、工作业绩、行业影响和社会效益水平等创新能力与水平。

    (6)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心理成熟和身心健康等。

    1. 时间:2025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8:30-17:00

    2. 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H406教室签到

    3. 面试程序:

    ①所有学生在面试开始十分钟前将 PPT 拷贝到面试教室的电脑中,然后须在候考室候考,保持安静,禁止在走廊上随意走动,将手机、包等物品放在学院工作人员处统一保管。

    ②当前一人进入面试教室后,后一人在教室外等候。

    ③进入教室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由面试秘书检查,面试阶段,考生不得向面试老师提交任何材料。

    ④15分钟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实践创新与研究计划。

    ⑤专业测试。

    ⑥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⑦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⑧考生考核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或与其他考生交谈。

    特别提示:考生考试当天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 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4.要求

    (1)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请于面试当天8:00到签到教室H406查看分组信息,到对应面试教室拷贝研究计划PPT;面试顺序将在面试前 30 分钟现场随机确定。

    (3)面试阶段,考生不得向面试老师提交任何材料。

    六、复试纪律

    (一)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问题的解释》等与考试相关的法律和纪律,诚信考试。

    (二)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泄露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必要时将通报其所在单位,记入人事档案。

    (三)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其他

    1.综合考核期间,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学校。

    2.综合考核期间谢绝社会车辆进入校园。建议考生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学校。

    3.体检工作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联系人:028-87352302 张老师


    中国金融研究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