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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00:00

    第一条: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提高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中心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组组长由中心担任。

    第三条:按教育部规定,复试一般为差额,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考生复试资格以当年我校研究生部下发的复试名单为准。凡不按时参加复试的同学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第四条:中心复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外语测试。

    第五条:中心将提前两周将复试安排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笔试、面试。复试一周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考生通报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