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
2016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北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贯彻落实“质量优先,内涵发展”的战略主题,满足社会发展对高水平应用创新人才的需求,彰显金融特色、立足金融行业,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功底和能够解决经济、金融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高水平应用创新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金融行业或国家机关相关工作人员;
5.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8年(2008年7月以前获得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工作满12年(2004年7月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具有一定学术研究能力,已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
6.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曾取得较大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的成绩。
三、招生专业及规模
1.招生专业:金融学;
2.拟招生规模:20人。
四、报名程序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wufe.edu.cn),填报个人信息,获取网报编号;
(二)现场确认:完成网报程序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业绩材料及其他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予以现场确认。
五、考试
(一)初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外国语、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每科满分100分、时间180分钟;
3.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20日;
4.考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
(二)复试
1.复试形式:实行差额复试,主要形式为面试;
2.复试内容: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科研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要求由培养单位确定;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博士专业的相应硕士研究生阶段的两门专业必修课和政治理论加试。
2.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专业必修课考核。
六、录取
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其他
1.“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北京)”的学生实行在职攻读的培养模式,授课地点集中在北京;
2.学制为4-6年;
3.在校期间待遇按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关规定执行,不参与学校的奖励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