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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财经大学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4日 00:00

    西南财经大学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010年第一次修订)

    为贯彻“质量优先、内涵发展”的精神,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教学【2009】1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规模

    硕博连读的招生规模占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的30%以上,重点支持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

    二、招生专业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列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校脱产学习的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3.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核,无重修课程,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学分积点3.0以上;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创新精神;

    5.外国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100分为满分)或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710分为满分);

    6.公开发表3项以上科研成果,且其中至少有1项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7.不得跨门类申请(可在同一门类中跨学科、跨专业申请,跨专业申请的,须征得硕士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8.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考试

    1.笔试: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与公开招考考生一致。

    2.面试:

    (1)由培养单位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细则》的要求,对考生的专业水平、综合能力、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研成果评审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与评分;

    (3)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博士研究生阶段科研计划进行审核评分。

    五、录取原则

    1.坚持“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笔试总分/3×40%+面试成绩×30%+科研成绩×24%+科研计划成绩×6%。

    2.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六、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选拔申请表》,向在读专业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公示期结束后,培养单位应将通过公示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一并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公示的申请人,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履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手续;

    4.考试:按照规定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和各培养单位组织的面试;

    5. 体检:笔试结束后进行,由校医院统一组织;

    6.录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对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正式录取。

    七、培养

    1. 培养方案:实行硕博连读的专业应制订相应的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阶段和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应统筹设置;

    2.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前两年为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后三年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

    3. 学习方式:硕博连读生必须全脱产学习(“全脱产学习”以在校住读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为准);

    4. 课程考核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教育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参加博士研究生学科基础课程考试;

    考试合格者,准予继续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撰写博士学位论文。考试不合格者,可申请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必须重修;经重修考试仍不合格者,应终止博士生学习资格,经研究生部审核批准后按原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培养,申请硕士学位。

    5. 培养分流:在培养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经研究生部审核批准后按原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培养,申请硕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1. 学业奖学金:正式录取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可在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获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剩余学习期间需参与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统一评定,确定奖学金等级;

    2. 清退制度:学校将对硕博连读生在读期间的学习、住读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若不能按照规定全脱产学习,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3. 违规处罚: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九、本细则自2009年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硕博连读选拔申请表

    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选拔资格审查统计表(此表由学院汇总后报研招办)